公路運輸的超限尺寸是:
(1)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4.2米以上; (2)車貨總長18米以上; (3)車貨總寬度2.5米以上;
詳細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令2000年第2號《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》。 當然,超限不等于不能上路,但需要到當地交通部門申請,根據當地通行道路的具體條件通行,如果公路條件特好,那可以象一句飲料產品廣告詞“統一無極限”,呵呵。公路運輸大件分級標準具體如下:
大型物件,按其外形尺寸和重量(含包裝和支承架)分成四級: (一) 一級大型物件是指達到下列標準之一者: 1.長度大于14米(含14米)小于20米; 2.寬度大于3.5米(含3.5米)小于4.5米; 3.高度大于3米(含3米)小于3.8米; 4.重量大于20噸(含20噸)小于100噸。 (二) 二級大型物件是指達到下列標準之一者: 1.長度大于20米(含20米)小于30米; 2.寬度大于4.5米(含4.5米)小于5.5米; 3.高度大于3.8米(含3.8米)小于4.4米; 4.重量大于100噸(含100噸)小于200噸。 (三) 三級大型物件是指達到下列標準之一者: 1.長度大于30米(含30米)小于40米; 2.寬度大于5.5米(含5.5米)小于6米; 3.高度大于4.4米(含4.4米)小于5米; 4.重量大于200噸(含200噸)小于300噸。 (四) 四級大型物件是指達到下列標準之一者: 1.長度在40米及以上; 2.寬度在6米及以上; 3.高度在5米及以上; 4.重量在300噸及以上。